双小张红亮 发表于 2008-6-18 18:45:10

关于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yce   来源:www.yce.cn   时间:2008-6-18 17:13:49 点击:5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5月下旬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造成了严重人员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先后印发紧急传真电报,就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现根据国家和省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健全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消除。对低洼近水的学校,要重点做好校舍加固和防汛工作;对多雷地区的学校,要重点做好防雷击工作,确保学校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发生重大校舍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除追究当事学校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防止和减轻事故损失。强降雨和防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中小学进行巡查。要把检查重点放在村小的平房、厕所和校园围墙等,要查隐患、查死角,查门窗能否关严关实。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突击措施,尽快解危加固到位,如暂时不便施工的,要立即封闭停用。

    三、切实加强学校校园及教师住宅小区的防汛工作。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做好本校校园及教职工住宅小区下水道的疏通清理工作,及时清运垃圾。特别是对去年雨季受淹的区域,要认真制定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对窨井、主排水口进行彻底清理。要及时将可能受浸校舍中的课桌凳、图书仪器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所属中小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雨季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期末考试尚未结束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和进水校舍内考试或上课。
    六、加强值班联系制度。各地各学校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防汛值班制度,可实行三班制,但学校每班值班人员中都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同时要确保通讯畅通,还要进行夜间巡逻,有条件的要成立防汛突击队,以应急抢险。出现校舍倒塌等意外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我局。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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