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文:yce 来源:www.yce.cn 时间:2010-7-28 18:01:24 点击:3403 盐办发〔2010〕36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2010年7月27日)
为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现就推进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所有的公办学校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直原属于公有民办的“盐城市初级中学”、“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盐城市实验小学”三所学校,从2010年秋学期起,全部规范为公办学校,执行公办学校政策,纳入公办学校的经费保障范围,按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盐都、亭湖、开发区的改制学校规范工作各自负责,同步进行。其它民办学校仍由举办人依法继续办学。
二、优化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一)2010年秋学期开学前,组建由优质学校领衔的教育集团。 市直:组建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明达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盐都区:组建盐城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亭湖区:组建解放路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盐城小学教育集团、建军路小学教育集团、迎宾路小学教育集团、亭湖小学教育集团。 市区其它各义务阶段教育学校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纳入上述集团并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新组建的教育集团建立理事会,实行总校长负责制。成员校校长兼集团副校长。成员校校长、副校长由集团理事会提出方案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各教育集团教学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师资力量必须进行统一配置,奖惩事项必须进行统一考核,推进特色发展。
三、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逐步实现各学校间的教师队伍均衡
(一)各教育集团内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骨干教师优先在集团内部交流,牵头校和成员校实行双向团队式交流,确保成员校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以上名校骨干教师领衔任教。
(二)自2010年秋学期起,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校长、教师交流的办法。每年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15%,交流时间不少于3年。自2010年起,全年学期招生前,公布交流教师的学科和人数。
(三)对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评优、奖励、晋级、提拔、参加培训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符合条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交流的教师,学校不予聘用。
四、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市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颁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
(一)实施教学装备提升工程。市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装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标准要求。
(二)实施校舍抗震加固工程。用3年时间,对市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进行抗震加固。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重点抓好一般中小学的环境整治、教学用房、运动场地的改造和建设及相关设施的配备。
五、加快新建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步伐,使大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根据市区经济、人口和地理现状,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最基本的原则和根本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省教育现代化标准要求,在大市区范围内通过新建和改造部分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每2万人口配套一所4-6轨规模的小学,每4万人口配套一所8-12轨规模的初中,使大市区义务教育结构和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公平得到充分体现,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效增强。
六、进一步完善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划分方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法就近入学
1.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招生能力,以学校周边服务区域的有关路河为界;同时,以尊重历史、逐步优化、市区联动、统筹协调为原则,对各学校施教区作出明确界定。
2.对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周边地区,无法以路河为界标示的,分别由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用文字加以说明。今后新建学校在招生前必须对学校招生施教区予以明确。
3.确保外来务工人员或其它非市区户籍但实际已在市区工作和生活的外来人员子女都有一个免费公办小学或初中的学位。
4.热点学校在满足本校施教区内学生全部入学后,剩余名额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具体的择校办法。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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