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叮咚 发表于 2010-8-20 05:49:36

来自教育局有关文件。

chenjianfamily 发表于 2010-9-3 19:45:59

:dizzy:

风吹帘 发表于 2010-9-7 18:12:04

请问下专业是化学师范类的,报考科学老师,不需要补修专业课了吧???????
请高人指点,谢谢

猪头 发表于 2010-11-3 09:20:31

2# zxj197701

雪中花 发表于 2011-3-23 19:53:42

关于学教专业不一致补修两门专业课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中“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对学教专业不一致的人员补修两门专业课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在职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可以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通过脱产、函授等形式提高学历。提高学历应参加学教专业一致的学历培训,学教专业不一致的原则上不能视为申报评审的合格学历。已取得本、专科学历但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须补修至少2门任教学科相应学历层次的主要课程,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可视同具有申报评审的合格学历。
2.因小学思品、小学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尚无相应学历教育,可选择相近学科(专业)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其他学科教师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通过函授、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定学历,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两门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主要课程专业合格成绩证明。
3.对已取得“小学教育”的本、专科学历,可视为申报评审小学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学历。
4.在村小工作的教师,取得的语文、数学专业的本、专科学历,可作为申报评审小学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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