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 发表于 2008-10-14 09:37:56

我省义务教育经费政府公共财政全包了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实招频出,招招惠及广大城乡居民子女,不少举措领全国风气之先。在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提高国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一年免掉29亿元,全由各级财政“包”了
  新学期开学,淮安农民徐贻忠格外开心。他的两个上初中孩子这学期不但学杂费不用再交,连课本费也全免了。
  “初三学杂费146元,课本费88元;初一学杂费146元,课本费121元,本来两个孩子开学要交500多元哩。”正在工地上扎钢筋的徐贻忠掰着指头算起了账,“我身体不太好,爱人在工地上做小工,全家一个月的收入才千把元。现在孩子上学不用交钱,真是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与徐贻忠的孩子一样上学不用交钱的,还有全省72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城市义务教育也全部免收学杂费。2008年春季学期以来,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得到了免费提供的课本。
  “学杂费和课本费相加,每年每位小学生平均免去了300元左右,每位初中生免去了540元左右。”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主任沈九林告诉记者,今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720万名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后家长共减负29亿元。“这笔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来‘埋单’,其中,中央和省财政共拿出22亿元,负担了70%以上。”
  曾有专家在我省一次教育现代化研讨会上建议,江苏是东部发达地区,可以到2010年左右免学杂费。“没想到我省2006年就在农村免学杂费,到2008年全省城乡不但免学杂费还免课本费,进度之快出乎意料。”沈九林说,“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
  省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所康认为,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了“上学不交费”,也使得义务教育实至名归,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得益的是学生家长,他们的教育支出进一步下降了。”
  义务教育政府来办,每年投入以两位数递增
  原先学校收取的杂费,是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的重要来源,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后,这一块经费没有了。我省规定,学校免收的学杂费由政府财政补上,并安排相应的生均公用经费。
  淮安市袁集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现有在校生1380人。周绍春校长告诉记者,区财政每年按照生均公用经费500元安排经费给学校,这些费用每月都能按时到位。
  初中500元,小学300元,这是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008年最低基准定额标准。
  “各地政府都按不低于这一基准定额的要求,确定本地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所需补助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免学杂费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上年水平。
  “义务教育由政府来办,我省已经做到了。”沈九林说,学生们在校学习所需的各项费用,都由政府承担了,其中包括教师工资,水电费、实验费等日常开支,校舍的建设和维修费用,等等。省财政按照免收学杂费的补助比例,安排对经济薄弱地区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2008年,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3.7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免收学杂费后公用经费给予补助。
  在我省,国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日趋完善。省教育厅财务处提供的数字显示,从2002年到2007年,我省义务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投入的58%左右;全省各级财政义务教育投入,2002年106亿元,2003年117亿元,2004年141亿元,2005年163亿元,2006年187亿元,2007年268亿元,每年都是两位数的递增。这是“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最有力证明。
  两年化解多年积债,给校长们“松了绑”
  2114万余元,这是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三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06年底之前的债务总数。在2007年底前,这些债务均已由本级政府结合省一次性化债奖励彻底解决,同时还建立自2007年起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今年初,三地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
  学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制约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绳索”,也是校长们的心腹之痛。从2007年起,我省下决心用两年时间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化解债务47.32亿元,占债务总额的82%。有债务的69个县(市、区),44个去年已化解完毕,还有25个今年将化解完毕。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在全国属于完成得较早的,得到了国务院、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为保证如期完成化债任务,省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帮助和激励各地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对财政转移支付县,省财政按照清理核实认定的合理债务额度,分别给予60-80%的补助,承担了“大头”。对其他地区,省财政在各地完成化债任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府帮助化解了债务,这是给我们校长‘松了绑’,学校轻装前行,就应当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所农村初中的校长这样对记者说。

jsjfxx 发表于 2008-10-14 11:00:30

早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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