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
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报表的通知
苏教办合〔2008〕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意见》(苏教合〔2008〕2号、苏财教〔2008〕153号)和《关于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教合〔2008〕3号、苏财教〔2008〕154号),为便于各地报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项目报表,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 表格式样及下载地址。各有关县(市、区)上报的《江苏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项目报表》和《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报表》,请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右上角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各地要严格按照提供的报表格式上报。
二、 各地上报“两项工程”项目报表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请报至省教育厅合格办,联系人:
刘益刚,负责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项目,025-83335503(传真),liuyg@ec.js.edu.cn;
谭海波,负责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025-83335591,83335511(传真),tanhb@ec.js.edu.cn。
三、 上报时间。请各有关县(市、区)按照江苏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编报布置会的要求,抓紧调研统计、编制规划、申报项目。“两项工程”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务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
附件 1. 江苏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项目报表
2. 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报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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