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
我省出台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 文:yce 来源:江苏教育网 时间:2008-12-18 9:03:22 点击:4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点改善农村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2010年前完成所有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大力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学条件,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近日已正式出台。《基本要求(试行)》明确,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源。幼儿人均占地不低于12平方米,人均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有适应幼儿运动、游戏和活动需要的室外活动场地,其中软质和绿地面积不少于生均1平方米,并配有必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有供幼儿集体活动的多功能专用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室内配有音响和音像等设备。
在安全卫生上要求,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保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消毒设施和保健器材配备齐全。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水冲厕所。有标准而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为幼儿提供开水和副餐,有条件的要供应幼儿午餐。厨房应有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和上岗培训证。
在幼儿班级条件上规定,每班有幼儿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有条件的提供配套的寝室(两者合用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90平方米)。每班有适合幼儿身高的课桌椅、茶杯箱和消毒柜等,有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需要的玩具,以及适合儿童阅读、观看的图书和音像资料。每班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必备的教具和教育设备(电视机、DVD机、收录机、移动黑板、风琴或电子钢琴等)。
在人员上要求,幼儿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均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专职教师每班配2人,保育员每班配0.8—1人。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幼儿园必须对照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科学制订本地区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的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力争到2010年把区域范围内的每一所农村幼儿园都办成合格幼儿园。 辛苦了,谢谢!!!! 应该如此吧 每一所农村幼儿园都要办成合格幼儿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