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全力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
无锡市全力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 时间:2009-3-17 访问:59次[作者:无锡市教育局
]3月5日,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发布《关于重申和明确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集中公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督电话的通知》,并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采取扎实举措,全力推进全市中小学“减负”工作。《通知》指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长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直接影响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减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有效监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把“减负”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无锡市实际,《通知》对“减负”作了重申和明确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要上墙、上网公示。二是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小学一般应在上午8时以后,中学一般应在7时30分以后安排教学活动。三是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小学、初中、高中家庭作业每天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是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上课。初三、高二及高三年级学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学校可利用周六上午组织补习。高二、高三年级确需补习的学生,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利用假期三分之一时间的半天进行补习,补习起止时间须向社会公示。初三年级周六补习一律不收费,高二、高三年级周六和假期补习收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五是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禁中小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学科类竞赛和培训活动。所有中小学校均不得向非学历教育机构提供校舍和其他教育资源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学科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类收费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到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或参与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课学科培训等有偿教学活动。六是严肃违纪违规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相关地区和学校,不予申报、参加省、市各类相关表彰评比,已经获得的相关称号考虑取消或建议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各类评比、考核和专业职务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为了依法实施对中小学“减负”工作的有效监督,经无锡市政府纠风办同意,无锡市教育局集中公布了各级政府纠风办、各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监督电话,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和市学校管理中心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的举报投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校长自觉履行《无锡市中小学校长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六项承诺》,积极发挥学校理事会的作用,切实完善自律机制,坚定不移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坚决支持“减负”规定的落实,自觉抵制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活动,遵守师德,爱岗敬业,共同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通知》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共同配合做好“减负”工作,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及时举报,并欢迎全市各级教育行风监督员、市政协民主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有力监督,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自2月9日开学以来,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无锡市教育纪工委已经连续数次对中小学周六补课情况进行了突击性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政府纠风办、各市(县)、区教育局长及市教育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等进行了专题通报。3月9日、3月12日,无锡市教育局还分别召开市(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重申和明确“减负”工作意见和规定,要求所有全市中小学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统一思想认识,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树立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整体联动,综合治理。下一步,无锡市教育局将在无锡教育网开辟专栏,将全市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在网上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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