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 发表于 2009-8-30 22:45:46

真的不满

大丰某些学校教师因工作原因借用到别的学校,而原单位要扣其工资,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难道那些教师不是为党的事业而工作?敢问那些英明的领导:你有什么权利扣别人的工资?这是为了维护你的尊严?你可知道带给别人的伤害?我们的局领导一天到晚要求教师要怎么样?你可想到你们任命的校长已犯法了!

山山山 发表于 2009-8-31 07:23:45

现在有些校长,教学无能,管理无方,但他能“杀人”,天高皇帝远,谁管得了?

志清意远 发表于 2009-8-31 09:27:12

到你上班的单位拿!

志清意远 发表于 2009-8-31 09:27:56

也是拿的共产党的工资!

笑天爱 发表于 2009-8-31 12:01:47

CTMD,腐败干部!
真的怀念万恶的旧社会啊~~~

万维网 发表于 2009-8-31 17:51:10

CTMD,腐败干部!
真的怀念万恶的旧社会啊~~~

邦敏 发表于 2009-8-31 19:42:42

你不在本单位上班,其他的老师合着帮你做工作,你怎么不气愤。?

春华秋实者 发表于 2009-8-31 19:44:14

无语,好自为之吧。

射阳飞翔 发表于 2009-8-31 20:09:51

工资拿一份就行!原单位扣工资有道理:你没有在我单位工作我当然不能发你工资,按道理应该在原单位除名。因为你的工作别人代替你做了,你的工资就应该给别人。

ycxsh 发表于 2009-8-31 20:16:53

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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