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教人〔2009〕11号 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开发区社区工作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系列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依据《关于印发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教人〔2009〕10号)精神执行。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今年共评选名教师40名,中学学科带头人80名,中学教学能手200名,中学教坛新秀500名;名校长20名,模范校长40名,优秀校长7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名教师、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参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答辩;三是对参评对象课堂教学录像进行评比。 教学能手评选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对参评对象课堂教学进行评比。其中课堂教学评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并将成绩随评审材料上报。 教坛新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制定相关评选方案并组织评选,根据分配的评选名额(见附件2)初定人选,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名校长、模范校长、优秀校长评选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参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答辩;三是考察测评、征询社会意见。 上述评选中,每一部分均设合格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名教师、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五年来(或三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一般分四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继续教育情况;三是主要教育教学业绩;四是列出近五年(三年)来发表(交流)或获奖的、代表本人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题目,要写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发表(交流)等。 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业绩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及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从事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证明。 第二部分:反映教学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及反映教学效果和实绩的材料。 2.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大赛等获奖材料。 3.优秀教案、课件获奖材料;指导学生获奖材料。 4.一份由自己命题的本学科期末考试试卷及试卷分析评价。 第三部分:反映教科研情况的材料 1.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2.论著(译著)。 3.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内容)。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和开设讲座的证明、讲稿。 2.指导教师材料。 (二)申报名校长、模范校长、优秀校长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管理和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一般分四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继续教育情况;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四是列出近五年来发表(交流)或获奖的、代表本人专业最高管理水平的论文题目,要写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发表(交流)等。 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者的管理和工作业绩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任职文件,本人及分管工作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二部分:反映分管工作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学校分管工作取得业绩的证明材料。 2.本人教学水平和实绩方面的材料。 3.任现职以来每年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材料(由单位出具)。 第三部分:反映教育管理及科研情况的材料 1.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2.论著(译著)。 3.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内容)。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讲座的证明及讲座讲稿。 2.培养、指导教师材料。 3.扶持薄弱学校建设、对同类学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参评材料每人一袋,设置详细的目录并编好页码。参评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验证。 2.名教师、中学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均需提供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光盘格式为VCD,播放时间为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幼儿园30分钟。 3.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参评材料(含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情况汇总表、推荐表,上报材料需一式两份,表格一律采用Excel形式),请于7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8228661、88228610,电子信箱:ycersc@163.com。请各地各学校妥善安排好教学和推荐工作。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 1.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中学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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