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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问题》教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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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13:0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应纳税额实际上就是求一个数的百分之几是多少,也就是把应该纳税部分的总收入乘以税率百分之几,就求出了应纳税额。可是在教学中,我们办公室的老师却遭遇了连续两次错误的教法。
第一次错误:上这一课前,我在办公室里提出,练习二第4题学生可能难理解。四班老师说很简单,直接求出超过1600元的部分,比如爸爸的月收入2500元,就用超过1600元的900×10%=90元。很明显这是错误的,她没有注意到表格中需要分段纳税。题目如下:练习二第4题。
我国200510月公布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个人收入1600元以下不征税。月收入超过1600元,超过部分按下面的标准征税。
不超过500元的
5%
超过500---2000元的
10%
超过2000---5000元的
15%
********
李明的妈妈月收入1800元,爸爸月收入2500元,他们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在教学这一题时,我们统一的教学思路如下:
一、原题教学。在这道题中,李明的妈妈应纳税的收入是1800元吗?为什么?
全班展开讨论李明妈妈的纳税的收入应为多少元?税率是多少?那么爸爸的收入是2500元,应纳税额为多少?他的税率又是多少呢?
介绍分段纳税,最后让学生分别求出李明的爸爸妈妈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妈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1600)×5%=10(元)
爸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1600=900(元)
分段纳税:500×5%=25(元)400×10%=40(元)25+40=65(元)
第二次错误:以上教学很正确,学生也好理解。可是我们都自作主张把爸爸的月收入改为5000元,教学时,爸爸超过1600元的部分是3400元,我们把3400元分段成500-2000-900,爸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1600=3400(元)
500×5%=25(元)
2000×10%=200(元)
900×15%=135(元)
25+200+135=360(元)
这么教学,学生并没有提出质疑,晚上儿子写作业时我产生了疑虑,第二天我专门打电话咨询了教务处的会计证实,这一次我们又错了!如果我们不自作聪明把爸爸的月收入从2500改成5000,是没有机会发现错误的,那天的集体讨论还是没有弄懂题目的真相。爸爸超过1600元的部分是3400元,应该把3400元分段成500-1500-1400,接下来的计算如下:
500×5%=25(元)
1500×10%=150(元)
1400×15%=210(元)
25+150+210=385(元)
当我和四班老师再一次说明这道题时,她惊叹:“我怎么好意思向学生说,我错了两次?”但最终,我们决定在班里更正自己的说法。当我坦然地向班里学生承认错误时,全班同学若有所思,我决定让孩子们就这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1:你说得对,老师也不是万能的,知错就改,值得我学习。
2:以后听课要更加勤于思考,不要盲目相信老师。
3:那天回家写作业,爸爸也提出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可是我不听爸爸的,下次再有这样的情况,我要大胆地向老师提出自己的疑惑。
我说:孩子们,你们能有这样的认识我非常高兴,如果这道题是你们提醒我说错了,我会更加高兴的。对,老师不是万能的,老师也会有错误,关键是你对待错误的态度,面对错误,我勇敢地选择了坦然面对,而不是选择逃避。老师希望孩子们也有勇敢地面对错误的精神,敢于质疑,多观察,勤动脑,尽量避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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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3:09:51 | 只看该作者
供参考,
3#
发表于 2009-3-9 18:55:39 | 只看该作者
我刚开始也讲错了!是要好好学习了!
4#
发表于 2009-3-9 19:26: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5#
发表于 2009-3-9 19:32:3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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