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10-08] | 来源:
作者:佚名 | [字体:大 中 小] |
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基〔2008〕79号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小学,民办学校: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9周年,县教育局决定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少先队员继承和弘扬少先队的光荣传统,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激励广大少年儿童树立健康文明的成长理念,培养少先队员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增强主人翁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家乡建设、人人为家乡建设做贡献”的浓烈氛围。进一步激发全县少先队员的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推进我县少先队各项工作新的发展。
二、活动主题
祖国发展我成长,我与祖国共奋进。
三、活动时间
200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热爱家乡,增强广大少先队员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他们成长进步、奋发进取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在活动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2、开展新队员入队仪式教育活动。各校大队组织要以“建队日”为契机,组织新队员举行宣誓入队仪式,开展“举队旗、学队章、戴队徽(红领巾)、敬队礼、过队日”活动。通过主题队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黑板报展评、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少先队员中开展队史、队情、队知识教育,激励他们继承和发扬少先队的光荣传统,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3、开展“手拉手”活动。各校大队要广泛开展和农村留守孩子结对互助的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农村留守孩子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要通过强化大队“手拉手”,带动中队“手拉手”、小队“手拉手”,促进学校“手拉手”、家庭“手拉手”。
4、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各校少先大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按照“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教育理念,通过各种形式的“雏鹰争章活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5、其他特色活动。除以上内容及形式外,各校少先队在把握主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少先队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少先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庆祝建队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少先队建队59周年纪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全力实施,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届时县局将组织人员到部分学校进行观摩。
2、立足基层,深入推进。各校少先大队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全体少先队员,以中队或大队为单位,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面的少先队员,有针对性、有创造性地开展纪念活动。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少先大队要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校刊、网络等传媒,积极宣传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大队将活动方案于10月13日前报教育局普教科。(电子版、图片资料)邮箱:wyr980422@163.com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