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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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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1:0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盐城市教育局文件


盐教政[2008]7号




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区工作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及市盐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律进课堂”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及市盐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法治盐城建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教育发展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师生成长相结合,求实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课堂”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定的基础。

   三、工作任务

   “法律进课堂”是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全体教育工作者、职工、中小学生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教师不少于40小时;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学校法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中学管理规范》以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注重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学法的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年学生的学法用法。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建立家长、学生的互动学法平台,做到“三个一”:每双周有一个法律知识课题,每月由学生讲述一次发生在身边法律故事,每学期出一期法制黑板报。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四)结合“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以创建依法治校先进校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进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的制度。

   (六)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法制学习培训教学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育人氛围。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课堂”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7、8月)

   重点工作:一是制定规划阶段。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课堂”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律进课堂”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10月)

   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进课堂”观摩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使“法律进课堂”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

  重点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课堂”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开展好此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学校作为“法律进课堂”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整体推进。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课堂”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做好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进课堂”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材料。市教育局将根据“法律进课堂”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课堂”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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