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教师联盟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盐城教师导航————最适合教师的网址导航课件学习选择盐城教师联盟旗下网站点此即送600盟币
查看: 4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省教育厅 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17 17:3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省教育厅 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作者:苏教基函〔2008〕4号    转贴自:编者原创    点击数:82    更新时间:2008-5-7    文章录入:省教育厅基教处
苏教基函〔2008〕4号
省教育厅 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江苏省科普宣传周领导小组《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暨江苏省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的实施意见》(苏科普周字[2008]1号),今年全省各地将举办一系列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携手创新
促进和谐

时间:5月17日-23日
二、主要宣传内容
2008年科普宣传周将紧紧围绕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两大主线,通过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形式
“科普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喜爱的科普活动,形式主要有科普报告会、科普创作、科普咨询及一批科普场馆及科研院所的实验室面向公众开放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期间的科普资源,特别要发挥各类科普场馆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参与科普周活动作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
2、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到各中小学,并主动与当地科协部门联系,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中小学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可通过组织学生听科普报告、参观科普场馆或参加科普创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科普周”活动期间公众参与率。全省“科普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省科协及各地方科协网站公布,请各地注意查询。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学生参加有关活动时,务必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参加“科普周”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
3、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要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周”期间为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提供服务。通过“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百乡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把科普知识送进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老科学家、退休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提供有力支持;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策划,把各地中小学校的科普活动与科普活动周的重点活动有机结合。
4、中小学生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群体,我们将把中小学生在“科普宣传周”活动中参与率作为评选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将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情况及人数于5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和省科协。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科普
活动
通知

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国科协普及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 5月6日印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盐城教师联盟 ( 苏ICP备08008878号 )

GMT+8, 2025-4-26 22:47 , Processed in 1.14375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