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恒美家园杯”全县教职工首届歌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08-05-22]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各中学、实验学校、中心小学,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丰富广大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响水县教育工会2008年工作意见》(响教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恒美家园杯”全县教职工首届歌唱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5月24日(周六)下午1:00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409会议室举行。
二、参赛对象
各学校、各单位在职教职工。
三、比赛方法
1、参赛选手唱法不限,可采用通俗、美声、民族等唱法;
2、参赛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
3、参赛选手演唱形式不限,可采用独唱、重唱、组合演唱等形式(组合最多不超过4人);
4、演唱时伴奏音乐一律使用伴奏带或光盘。
四、评奖方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所有获奖选手将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比赛报名采用单位选送的办法,各学校、各单位原则上选送1名选手参赛。
2、各学校、各单位分管艺术教育的副校长、工会主席、参赛选手组队参加;
3、各学校、[url=http://www.xsedu.gov.cn/mailt各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把选手报名表传至ch61288@163.com]各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把选手报名表传至ch61288@163.com[/url] 联系电话:15949139288;
4、5月24日上午8:30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409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并抽签确定选手演唱顺序,同时请所有参赛选手到场走台。
附件:“恒美家园杯”全县教职工首届歌唱比赛报名表
响水县教育局
响水县教育工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恒美家园杯”全县教职工首届歌唱比赛报名表
选送单位名称:
编号:
姓
名
|
| 学
历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工作单位
|
| 邮 编
|
| 联系地址
|
| EMAIL
|
| 演唱形式
| 独唱
重唱(
)人
小组唱(
)人
自弹自唱(
)人
组合(
)人
| 演唱曲目
| 曲目名称:
作词:
作曲:
| 唱
法
| 1、民族 2、美声 3、 通俗
| 伴奏带种类
|
| 选送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04年
月
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