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常
晋
升
| 中
学
| ①
| 获得博士学位后
| 满2年
|
| ①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至少有一学年度(年度)考核为”优秀”。
③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
| ①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不少于2年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
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 ①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教学,能独立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
②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补充工作量。
③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任现职以来,开过校级(不含校)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 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3万字)。
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2篇以上。
④参编省级及以上教学参考资料,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⑤主持(含主要参加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 任现职以来:培养指导过3名(含)以上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 ①必备条件一:在本学科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②必备条件二: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经验丰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③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
④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省级及以上)。
⑤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的论文3篇以上。
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及以上)。
⑦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及以上范围内推广。
⑧开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⑨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上获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
| 1、申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
3、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乡镇中小学、村小除外)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
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及乡镇(含)学校的教师,须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
村小教师不作计算机要求。
4、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5、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
6、在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表彰及论文级别可降一档,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的教案可视同论文。
7、专职教科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5年。
8、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教材至少30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
9、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材料看待。
| 1、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的一条即可。
2、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实行双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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