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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杰校长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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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1:4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五十一条  从四十分钟里榨出油来

“非典”是突如其来的灾难。抗击“非典”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现在又将严阵以待,防止“非典”卷土重来。将来回顾这段夹杂着人们恐慌、无助和齐力防范的特殊历史时,会融入不同的精神或情感元素。也许我们正在合力书写历史,因为在此中的人们,正赋予事件以意义。

抗击“非典”过程中对学校而言,一些新的原本并不完全属于学校职能的细碎小事,成了学校每天的大事,如晨检、保持通风、严格消毒、清场、外人不得入内、发烧必须回家之类,每日做这些简单而乏味的事,为着防范看不见的“敌人”。一些原本每天或者经常做的事,现在已成了小事,或根本不再是一件事,比如升旗仪式、广播操、室内操、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早自修、补课等等活动,缺少了这些大事,总感觉学校成了由班级构成的原子,原子之间少了某些联结,而一所学校之所以是一所学校,而不仅是班级的简单集合体,就是那些共同的“习俗”性的活动,使学校成为师生的共同体。“非典”期间,学校定义被改写了。

一些原本体现学校本义的核心活动,过去曾经被各种各样的大事小事遮蔽过,现在彰显了出来,这些活动中最核心的活动就是课堂教学。当一天短短的在校时间里,因为抗“非典”,被去了头和尾之后(原来我们课后有很长很长的尾巴),那张正式课表,那么清晰地跃入我们的眼帘,我们就像守财奴般眼巴巴地清点着课表上仅有的这点课,要完成那么多的教学任务,要提高学生学业成绩,要让那么多差的学生明显改观,可我们面前只有这张课表。

“守财奴”说:我要从每一节课里榨出油来!于是老调必将重弹:提高课堂四十分钟效益。

下一个问题便是什么是课堂效益。课堂效益就是你的教学计划中预设的教学目标达成的程度,你设定的目标全部达到,你的课堂教学效益就是高的,反之就是低的。同样的教学目标,别人花四十分钟完成,你只花二十分钟完成,那么你的课堂教学效益是高的,反之则是低效益的。

人们总是喜欢高效益的课堂。首先校长和主管喜欢,高效益的教师越多,“劳动力”成本支出越少,每学期排课表,校长和主管看到一张张要求增加课时的申请就头疼,政治课要增加,因为学生不重视政治课;英语课要加课时,因为英语中考改革了,口语啊听力啊难度比过去大了;物理、化学要加课时,因为现在强调能力了,而我的学生的能力不行;语文要增加课时,因为学生回家从来不复习语文;数学也要加,因为别的学校都加了,别的学科都加了,凭什么这么重要的一门主科反而不加?可能只有“音、体、美、史地、生”想加课也说不出口,他们有“自知之明”。对校长和主管来说,加课就是加钱,我们的奖金是计课时发放的,于是,学校开支增加,成本很高。因此,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教师普遍令领导满意,省钱呀!

课堂高效益令学生喜欢。学生坐在教室里,其实在投资,投资为了回报,每个学生投资一样多的时间,可为什么这个班的数学课学生学得很好,而那个班的却很糟糕?因为效益不同,所以糟糕的那个班的学生只有参加补课或者请家教,就是四十分钟后还得追加投资。千万别认为学生投资是一个经济概念,不是,那是生命概念,教师在四十分钟里以己之昏昏岂能使人之昭昭?学生枯坐教室,早已魂飞天外,到头来一无所获,这就是生命浪费。金子般有限的童年少年时光,随着我们的课表,被一点点用蛀虫爬满。

家长欢迎高效益的课堂。家长欢迎是因为孩子学习有了成效,家长的成就感有时就建立在孩子的成就感之上,高效课堂可以为孩子们免去许多焦虑和担忧,无疑在为孩子们的家庭造福,焉能不受家长欢迎?有多少夫妻不睦,不正是为了不争气的孩子!而每个孩子的背后,都可以隐约看见那一群教师模糊的身影。

高效益的课堂令教师愉悦。教师职业不似工业流水线上的工人,教师理应经常悠闲,以便有时间去思考。但我们实在无法享受悠闲,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四十分钟,“生产”出了厌学的、不做作业的、开小差的、基础差的、知识能力结构有问题的学生,正是这么一批随着年级升高而越来越庞大的队伍,使教师充满焦虑、又无能为力,也许正是我们自己剥夺了自己悠闲的权利,我们的白发,我们的皱纹,我们的愁容,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增长。

如此看来,四十分钟,四十分钟里要榨出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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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45:28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二条 有时,人仅仅需要一点点同情

小明是某校初一男生,因在校内偷窃他人自行车被值勤教师抓获。据了解,该生平时较老实,无其他“越轨”行为,经教育帮助后,该生认识态度较好。在检查中,他是这样阐述自己的偷窃动机的:“上个月,我的自行车停在校内车棚被偷了,那是一辆名牌跑车,是新车,我妈妈买给我的。为了这辆车,爸爸还和妈妈吵了好几次,妈妈下岗了,我们家挺穷的。车被偷了以后,回到家(我)被爸爸打了,到警署报案,他们做了笔录,一个月了也找不回车。报告政教处老师,她批评我为什么要骑那么好的车,怪我‘扎胎型’(出风头之意——编者注),让我妈再买一辆。我气不过,天天想着跑车的事,后来就偷别人的车了。”为了帮助小明,同时也为教育其他人,学校给予小明警告处分,而且政教主任还在教会上公开分析这一“案例”,教育大家从小要有法制观念,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处分宣布后,小明渐渐成天与一群染头发的人混在一起,终因在校外“拗分”(意为敲诈小额欠款),被送入工读学校。

小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其偶然性,起因于他有一辆名牌新跑车,而恰巧他的跑车被偷;如果家庭富裕,跑车得来方便,它或许不会去偷别人的。可小明走上“邪路”也有其必然性,我们可以说他学习法律知识不够,法律观念不强;也可以说家庭在教育子女方面有问题,首先是父母在教育子女问题上存在分歧,步调不一,其次是母亲不该骄纵孩子,主张孩子盲目攀比之心,而父亲用打骂方式迁怒于孩子,这两种教育孩子的极端方式,都不利于小明健康成长。

本案例中,最不应承担责任的是警方和校方。首先,警方接受报案,还做了笔录,一个月查不出失窃自行车实属正常,偌大上海,每天要失窃多少车辆,茫茫“车海”到哪儿去找小明的那辆呢?

校方更无失当之处,小明失车,教师教育他不要炫耀自己,起着么好的车是虚荣心作怪,你的车子该被偷,那样才能让你汲取教训。小明偷车事发后,政教处对他进行教育,让他“交代”犯错的动机,挖思想根源,告知小明他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更是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之后的一切也在照程序办:⑴

告知家长,让家长严加管束,配合教育。⑵ 校务会讨论通过处分决定。⑶

通报全校,如此教育本人,警示全校。学校是无可挑剔的,处理时间的流程如此干净完美。可遗憾的是,小名最终没有悔改,反而犯更大的错,付出更大的代价。从一名受害者沦为害人者,除了一些偶然因素(跑车被偷)、本人法制观念不强、受他人不良影响(与染发少年厮混)、父母管教方式不当等外,警方和校方都对。看来我们可以由此案例呼吁一下了:家庭、社会应尽起责任,与学校一起配合,共同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事件看来到此已全部处理完毕了。

可是,上述案例总有未分析透彻之感,这种感觉有如一物鲠在咽喉之中,又似瘙痒隔着厚皮靴。小明的“沉沦”似乎有些别的什么原因吧,而且或许还是决定性因素。问题出在哪儿呢?

质疑一:关于道德行为的动机与结果的不一致性

小明母亲为小明买车,跑车很贵,家庭条件不好,又是背着丈夫买的。为什么要克服“重重困难”完成这次不理性的消费?不用问,一定是为了爱。赠送昂贵物品给对方,而且该物品能投对方所好,以此表达同等分量的亲情之爱,本是正常的人类行为,何错之有?爱是人类感情,为爱献身的都有,爱从来不会归之于理性。因此,母亲愿意省吃俭用,满足儿子对跑车的渴望,以此表达爱,正是伟大的人类母爱,其付出的行为一般不会引发“恶行”。母亲“伟大的馈赠”被窃后,儿子念念不忘这件“礼物”,除了他对车本身的惜爱之外,对母亲的愧疚不会不是一个因素吧。跑车的失窃,一定令小明记起家庭的贫寒,母亲所受的委屈,这种种想法预计在一个平时老实的孩子身上,终有一天喷发出来,引发了他的“窃车”行为。在他“窃车”是,其动机未必是损害他人。这一行为发生在一个片刻不清醒的未成年人身上,是偶然的,甚至可能正表现出它与要填平对母爱的自责。

这是我们思考一个行为的动机与结果的不一致问题,在某些特定情景下,良好的行为动机不能引发良好的行为结果,即“好心办坏事”;而有时不良动机却长生好的行为结果,这种现象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经常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道德负责人的“善心”就是教育(教训?)和处罚,法律则指用以判断人的外显行为。对小明“窃车”一事的处理,是依照学校“法律”——校纪校规进行的,即处罚时注意了“偷窃”行为本身,可是,小明的偶发的“偷车”的复杂动机与瞬间特殊心理状态该由谁关注呢?在这个案例中“法律原则”始终在场,而道德却缺席了。未受道德关怀的动机与心理二度被抑制,直至小明自暴自弃,走上违法罚罪道路。

这样来看待学校处事方式,我们可以发现有以下三个特点:1、对罪错学生,学校以“惩戒”替代道德感化与道德说服,因为“惩戒”显然更简单易行,如果设法进入学生内心,则必将陷入学生家庭纷争之中,这恰是学校无力承担的,因此,惩戒成为学校的“习惯动作”,我们无意中将道德法律化了。2、学校更重视学生可目测的外显行为,对罪错学生的行为监控成为教育手段和目的,而对行为背后的复杂背景缺少技术与观念两个层面上的支持,这使学校教育实用主义泛滥。3、偏见,对无收入的学生购买“高档跑车”的偏见,对“偷车”自行车的偏见,将“坏学生”与“高档跑车”划等号,这在处理这一事件中显然起了作用。

假如当初小明遗失的是手表,加入小明后来偷别人的手表,处理结果或许会不同。手表与跑车的区别显然不在价值,而在是否实用,手表用来计时,跑车用来炫耀,我们潜意识中反对炫耀,因而导致对小明的偏见,这种偏见一开始就反映在对小明失车的态度上,之后也一再起作用。我们发现,小明父亲反对买车,多多少少也带有这种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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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48:25 | 只看该作者
质疑二:关于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

法律知识在控制人类行为中起多大作用呢?这取决于对人们对人类理性作用的认识。如果我们认为,人类是理性的,人类一切行为都是听命于理性的,那么具备丰富法律知识的理性人就能有效地依法控制自身行为了。如果我们认为人类是非理性的,那么,我们可能根本上弃绝一切知识和常识,包括法律知识,因为非理性人从不听命于知识的指引。人的复杂性在于我们无法对人做出简单的判断。有时一贯不理性的人在关键时刻很理性,即“糊涂一世聪明一时”,有时一贯理性的人却“糊涂一时”,有时理性的人有意识的对抗知识,即反理性也是一种理性。

小明是未成年人,理性程度不太高,可也不见得低,因为他一向“老实”,不越轨,他的行为至少有理性的规则。他第一次窃车时,是在失车之痛后的“报复”,在实施窃车行为时,他决不会在脑海中闪现“法律条文”的影子的,可见当时是非理性行为,而他却因为他脑中不会不闪现“条文”的,与其说他“拗分”是为了钱,还不如说他正有意破坏它所“痛恨”的一切,因而“拗分”行为与“窃车”行为是有差异的,“拗分”是他明知后果的理性选择,因此成为她人格变异的一种反映,也就更可怕。

小明窃车后,为逃避对内性世界的反省,可以选择“我不懂法”来作托辞,因为反省只能增加小明的痛苦,断定小明在找托词,是因为“偷窃”不仅是法律规定要惩罚的行为,更是冲撞了人类道德的底线。遗憾的是,教师对引导其反省内性并不感兴趣,否则,小明窃车后的内疚和自责正是打开心灵的钥匙。教师却轻信了“不懂法”的解释,用法律知识来教育他,这些法律知识无非是讲偷窃要受那些惩罚的知识,法制教育在“审讯气氛”里已是恐吓和威胁了。恐吓于威胁有时可以控制或暂时控制、预防不良行为,但此时应用在小明身上却显得失之浅表,终于无效。政教处及时向全校通报小明窃车,并借此机会宣讲法律,其目的显然为杜绝校内偷盗。但是,名曰法制教育,实为宣读“判决书”,是借小明被惩戒以警告“某些人”,这实在是针对全校的又一次“恐吓”与“威胁”。而不能为自己申辩,也没有人替他辩护的。作为教育全校的“反面材料”,这种命运也是无法抗拒的。

我们可以自由定义“法制教育”,我们希望这种教育有效,因此,“法制教育”被定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具。这种法制教育的内容必然有二:一是法律条文,二是反面材料,;这种法制教育的方式仅有一种,即灌输(宣讲)。殊不知有时这样的方式正是非道德的,我们却用于道德目的;这种法制教育作用于类似小明的有时非理性的未成年人身上,导致人格变异和反理性行为,实属正常。

质疑三:关于学校正义

法律是用来实现社会正义的,但在基本隔绝或远离社会的学校中,正义如何实现?当教师(或政教处)享有对学生的绝对处置权是,正义又如何实现?

具体来说,小明跑车被窃,警方无法实现正义,这是无奈的结果,只要窃贼不落网,正义便无法实现,好在警方已笔录,笔录代表警方受理,至少可以宽慰一下受害人,使受害人对正义抱一丝希望,而校方却断绝了受害人的一切希望。

当小明告诉教师失车一事,教师说:为什么要骑那么好的车,扎胎型,让你妈再买一辆。我们发现教师语言中明显表露三层意思:

⑴拒绝受理;

嘲讽与批评受害人;

⑶幸灾乐祸。姑且不论教师的嘲讽、批评、幸灾乐祸,我们来分析教师的不受理。为什么不受理呢,估计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无能为力,警方尚且无能为力,何况校方;二是非职责范围,政教处不是保安处。教师对此类“无头案”的不受理,完全有理由,如果政教处教师此时有错,错在对小明的态度上,小明甚至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反问句不是用来表达尊重的,“扎胎型”连中性词都不是,提小明的母亲更是刺激性的语言。

那么,小明,一个平时老实的孩子,斗胆踏进政教处,他来寻找什么呢?作为受害者他来寻找正义,在他心目中,有事时总是找老师的,他以为教师可以给他正义。他没有料到,教师和学校机构不能给他正义,他连同情都没有得到,可以想象当他悻悻的离开政教处时,他幼稚的心里已经认为,这个世界里没有正义。他一定很失望,终于决定由他自己通过“报复”行为实现正义。可他又万万没有想到,他窃车却被发现,这时,政教处却充当了一会伸张正义的角色,是他感觉到不公平,受处罚后,他与“强者”厮混,求助于他们,一位在这样的群体里是安全的。

我做这样的分析,是在假设,如果学校能帮助受害学生寻找到正义,便可以阻止事件进一步恶化。我认为这个假设是成立的,因为客观上,许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最初都是受害者,这些学生要么从来不信任学校会帮助他们实现正义,要么起先信任学校,后来发现学校布置的信任,进而都认为事实上没有正义,终于铤而走险。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以下事例:

有学生被打,受害人到教师办公室告状,教师不作处理,却训斥受害人:“你不惹别人,别人会打你吗?”有时即使处理,也不痛不痒是非不分,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有学生被“拗分”,告诉老师,老师一本正经教育受害人:以后注意,要吸取教训,早对你们说过了,身上不要带零花钱,就你钱多!

上述两例发生在校内是再普通不过的,这样普通的事都无法实现正义,都需要受害人为寻找正义花费不该领受的“成本”,更何况在一些教师对学生权益的“侵犯案”中,受害人要支付更大成本。长期以来,寻求正义的成本过高,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也养成中国人息事宁人或揭竿而起的两重人格。

可客观上,学校又无法为每个受害者寻找正义阿!不,不对。小明到政教处其实是去寻找主持正义的力量,如果校方正准备以积极的态度代表这种力量,并使受害人感到正义的存在,或许,小明的一生会走另一条路。

如果学校不能代表这种力量,那么,能不能像对待一个陌生的受害成人一样对待小明呢?有时,人仅仅需要一点同情,一点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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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49:19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三条 合理合法地惩戒学生

教师真的越来越难当了,特别是遇到一些差的学生,教师变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打学生早已归入一条罪状 ——

叫体罚,被明令禁止了;现在连批评也不敢了,批评重了孩子可能想不通,到头来是教师吃不了兜着走;为了少惹麻烦,一些老师可能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取不作为的消极态度。

可是,谁都知道,对那些特别差, 的学,

生,教师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惩戒手段,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一小部分“害群之马”的行为,那么最终受伤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好学生。但教师却越来越感觉到“黔驴技穷”了。那怎么办,如何既有效地控制学生的不良行为,又保护教师自己呢?

在过去,家长和教师一直是站在共同的立场上来管教孩子的。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过去,有文化的人不多,在缺少文化的家长看来,满腹经纶的教师简直像神一般,需要顶礼膜拜的,教师焉能有错?二是因为在过去,人们将师生关系定为一种伦理关系,而且这种伦理关系是仿效伦理中的斧子关系来确定的,在家里,“老子”打儿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所以有的家长或许还会授意老师:这小子不听话,任老师揍他!

可现在,教师“为所欲为”的两大条件都发生了变化,在家长眼中,教师可能没什么了不起,你是“一流人物”还能只当个教书匠?在整个国家民主化进程中,教师与学生不再被认为是一种仿效家庭伦理的血缘关系了,在很多家长看来,教师仅仅是帮助孩子成功的“工具”,这把工具不好使,就告你。于是,教师早已被请下了神坛,新的师生关系应该被建立起来。

新型的师生关系建立在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意味着教师不必再扮演“一日师终身父”的角色,而应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关系,这种关系首先不是以血缘,其次不是以感情来维系的。教师对学生也不必如其父母般“恨铁不成钢”,只要对每一名学生尽心尽职,就算是对这份职业有所交待了。当然教师的不作为不应被宽容,积极的态度应该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有效地惩戒学生。”

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对不合范的行为施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惩,即惩处、惩罚,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在,

教师的惩戒活动中,手段与目的应紧密相连。

教师完全拥有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但是,世界上得人和一种权力都是一种强制力,都会对权力对象产生一定的伤害,因此,任何一种权力都需要限制的,教师的惩戒也需要限制。

首先,教师惩戒学生应该有教育性。

其次,尊重学生人格。

第三,惩戒应合理并公正。

第四,惩戒应符合相关程序。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后,教师又如何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进行适当的惩戒呢?

语言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这是老师们用的比较多的一种方式。但是对于顽劣学生来说,这种方式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左耳朵听,右耳朵冒”,之后又继续犯错误。有些孩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弄得你心力交瘁,无可奈何。

隔离措施

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

对于调皮的学生,用隔离手段,确实是一种好办法。但是,一个班少则四、五十个学生,多则五、六十个学生,在那间只有人均1平米的教室里,又哪里寻找空间将几个调皮的学生彻底隔离开来呢?却是办不到的。

剥夺某种特权

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一般老师选择剥夺的是学生喜欢上的体育课的权利。这种办法对于那些好动的调皮学生来说着实是一种好办法。至少让他在有体育课的当天能安分一点,而且现在每个星期的体育课有所增加,该是再好不过了。但是,我们要考虑的是,我们剥夺了学生的体育教育的权利。

没收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上课玩东西,一概没收。这大概是老师们通用的方式。但是,有些老师在没收完学生的东西后,往往忘掉了归还。这在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形象将会大打折扣。我今年已经三十二了,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因为上课的时候玩钢笔,被老师没收。之后因为不敢找老师承认错误,老师也就没有归还我的钢笔。如今,看到这位老师的时候,我会忍不住跟同事说起:“她收了我的钢笔还没还给我呢!”那么,在我会不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呢?说实话,还真有!在我抽屉里还躺着几本课外书呢!我要抓紧时间还给学生!

留校

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警告

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内的惩戒批评。

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

越轨行为严重时的惩戒方式,以造成学生日后进入社会的实质性障碍。

停学

将学生排除于学生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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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50:50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四条 不培养乖孩子

“乖孩子”这三个字是中国长辈对儿童的“最高奖赏”,用于赞美孩子的服从和满足成人心意的行为。如果我们赞美儿童“乖”,一般都因为他(她)听话,我们一次次赞美,培养了孩子们的乖,他们开始学会放弃,学会依赖。这个词偶尔被用于训斥,当孩子开始不那么服从时,我们严厉地对他(她)说,“乖一点!”这时,“乖”这个词作动词用,而一旦作动词,原来作形容词时的那满腔的亲昵味和眯缝着眼的脉脉温情顿时减去很多。

“乖”是一种文化,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之中,成为我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影响到我们对孩子言行和品格的价值判断,这不啻是父母们的专利,同时也是做教师的“武器”,虽然教师不太用“乖”这个富有儿童气和人性化的词语来评判学生,却有其他更多更丰富的表达方式,比如眼神和表情以及其他教育常用术语,但“乖不乖”已经潜在地成为教师心中的尺度。只要“静思”一下我们自己的喜怒哀乐,就知道,听话的孩子是如何增添了我们的“职业欢乐”,而痛楚来自于他们“叛逆”和“捣蛋”。我们从来不会欣赏他们的“不听话”,你只要回想一下我们心目中的好孩子,想想他们的名字,再想想他们的行为和品质,原来他们大多“懂事”“听老师和父母话”“中规中矩”“柔顺”……再想想我们那么些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共青团员,想想他们一起站在主席台上领奖,有几个男生,又有几个“特立独行”。原来教育中有那么大的偏见。我们在观念转变的过程中,其实真正要解决的问题还不在于多么恢弘的理论和理念,而在于观察我们的一点一滴的行为,并试图反思我们行为背后的价值观体系,是否已真正有所触动和改变。

而如果,我们做老师的自己都在倾一生之力学着做“乖老师”,对真理、对权威、对书上的话、对自己的固有思想价值、对自己业已成型的行为模式都缺少“不听话”的勇气和体验时,我们就只有将一个个乖孩子树为学生学习的楷模。而我们必然的报应就是,我们发现这个多元化、个性化的时代空气下,调皮捣蛋的孩子越来越多。而那些当初的乖孩子,将来他们也许就是“弱势群体”,汇入茫茫的失业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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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52:13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五条 理性的道德教育构想

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面临道德失范的危机,不能不重新思考学校道德教育问题。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希望能找到一些简单的又能被更多人认可的学校德育方案。这个方案不能再如过去那样将道德标准设得和“圣人”一样高,也不能玄而又玄根本无法操作。

具体而言,德育应该努力做好三件事、完成三个任务。

教会学生在不损人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幸福

自利是一个人的道德能力之一,一个能够自利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自尊,自爱,自信。

能正确地发现和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需要并努力进取,去获得需要的满足。

热爱自由,为自由和幸福,捍卫自己的权利。

善于反思,在与外部世界发生冲突时,能调适自己,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教会学生在利己行为中不损害别人

不损害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一个不损害别人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有同情心,能以己度人。同情心是人类善行的根基,孔子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以人类同情心为基本假设的。

宽容,知道每个人的言行自有其理由,对此只能尊重,而不是干预和强制。

可以而且愿意为自己损人的言行付出代价。

“不损人”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教会学生在利自己的同时利他人

利己利人的一种较高的道德境界,一个利己利人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以理性地思考问题,在自我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通过价值澄清,做出正确的判断。

有较强的自控能力,有广阔的视野和胸怀,能够放弃短期利益,而将未来与合作看得更重要。

有良好的教养,对利己利人不是简单地看作是行为法则,而认为是一种和谐的美。

⑷有一个基本信念,就是所有的个人事业成就,均是自己道德完善的结果,道德缺陷只能导致失败,最多只是暂时的成功。因为,真正的善良会带给人们充足的回报,而最大的善,就是让你身边的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

上述三项任务是出于理性的道德标准,但是理性的道德不是道德的全部,传统文化中有许多非理性的因素,在学校中应继续传承。因为非理性的道德源于人类爱心和其他最朴素的感情,因而是没有理由的。

道德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利他而合理利己。长期以来,我们认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扼杀人的利己性和培养人的利他性,但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无谓的努力。道德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灭杀人的利己心,而在于如何规范和引导利己,使利己与利他尽可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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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57:01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六条 别让孩子们失语

一、孩子们失语了

符合以下条件的状态可被称为是“失语”:⑴面对情状,感觉无话可说,默默地羡慕别人有“三寸不烂舌”,只怪自己口拙嘴笨。此谓低级“失语”;⑵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目瞪口呆,脸红心跳,满嘴是话却哽咽着吐不出来。此谓中级“失语”;⑶说了一大堆话,却引不起别人注意,因为几乎没有一句话是他自己的,人云亦云泛泛而谈是之谓“高级失语”。

失语不仅表现在“口头”上,更表现在“笔头”上,也就是说,凡是表达,不管是口头的还是笔头的,都可能无话可说、不知从何说起或废话连篇,患口头上的失语症的人数要远远小于笔头上的失语者,因为口头比笔头少了很多禁忌,人们的视觉似乎总比听觉挑剔得多,而同样“物化”了的语言呈现方式,表现为文字的总是比表现为声音的更容易留下祸端。我们对文字不宽容!如语文教学中的“听说读写”四大语文能力培养,相对来说,我们对孩子们“听”和“说”方面的要求比“读”与“写”宽容得多了。虽然对大多数普通学生而言,他们将来听与说的机会要远多于读与写,但我们照样执拗于文字表达,实在因为文字表现为“空间”而非“时间”性的,因而可以便利地将此作为衡量其表达水平高低的凭据。

高考结束,一些孩子们的作文水平实在不敢恭维,语文教师们分析孩子们的作文来,大致都可以诊断出三大毛病:⑴ 表达无内容;⑵表达没规矩;⑶ 表达无个性无新意。最终都可以归为一个结论:高考语文的作文现状表明,我们高中毕业生“失语了”。

仅仅是高中毕业生失语了吗?不!难道我们不见小孩子们在他们小学和初中时,就被要求学习说别人的话了吗?当他们还不知道说什么以及如何说时,他们就开始试着说成人要求说的话,每次作文总要被扣分,是因为成人一定认为他们学得不够好。你希望这样的孩子到了高三居然不失语?

二、语文教师是替罪羊?

孩子们失语了,专事教孩子们表达的教师难逃其咎。其过错如下:

⒈孩子们无话可说,你该让他们有话可说呀。你教他们语言,他们学了十二年语文,花了他们几千个课时,教了他们近千篇课文作为模本,逼他们写了几百篇大大小小的作文随笔,让他们参加了无数堂测验考试,今天孩子们居然无话可说?

⒉孩子们不善于说,文不对题,观点不明、条理不清、文脉不通,有些作文居然错别字连天、句子不紊乱不通,你语文教师连让学生写个请假条都教不会,这个错误大着呢!

⒊孩子们的有些作文有内容,也像一篇作文的样子,可怎么就那么千篇一律、似曾相识呢?说明语文教师没有激发学生的写作灵感和创造力,也没能培养学生们对语言文字的美感体验。学生的“高级失语”不是语文教师的错,还有谁错呢?

语文教师为什么会犯这些错?一定是以下原因:

首先是思想观念上与素质教育先进理念不符。语文教师如能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作文何以如此糟糕?显然说明作文教学没能促其发展。

其二,许多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方式手段陈旧,语文素质的提高主渠道在语文课堂,而一个毫无生命力的语文课堂只能窒息学生们的灵性了。

其三,作文教学问题不少,教师本身不重视作文指导,安排的阅读课要远远大于写作课,而仅有的写作课,也不被用来作文指导而是作文评判。语文教师习惯于宣布作文规则,然后按规则宣布作文等级,这是裁判员而不是教练员的工作。

其四,一些语文教师自己的作文能力少也有限,一个教练员不会做示范动作,也就只能做裁判员了,可能连裁判员也没有资格做。这叫“以其昏昏焉能使人昭昭”。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好多语文教师文化底蕴和人文修养不足,在他们眼里语文是工具,他们不理解语文是文化的载体,更无法体悟语文还是文化本身。有知识没文化的语文课,哪能教出好作文来。因为说到底,优秀的作文不仅是卓越的技法,更是文化结晶。

对上述批评责怪,语文教师可能没有还手之力的。但如果给他们申辩,也许他们会说:我的语文教学是为了让学生过了考试关口,不是先进的教育理念主宰我的行为的,决定我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是“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让我先是一个“利益人”,然后才可能是一个“理念人”.什么是我的利益,我的利益表现在学生作文教学上就是教学生千万在高考作文中尽量少失分,我让他们别老想着如何拿高分,因为你的作文越不同于一般,你的风险就越大,高考作文中表现自我就是对自己前途的不负责任。在高考这件事情上,学生利益就是我这个教师的利益。

在每一个考试关口上,“负责”的语文教师可能都会这样教孩子们作文,这符合师生利益。那么,也许,就不会有许多学生会批评他们的语文教师,因为在应付考试这件事情上,师生和谋了。

三、孩子们真的失语了吗?

如果我们告诉孩子们,你们失语了。孩子们是不承认的,他们会承认自己怕写作文、写不好作文、写作文很苦、宁愿一辈子不写作文写作文是他们学生时代的“噩梦”。可他们不会承认自己真的失语。

其实孩子们有表达的本能与冲动,人本来就是表达的动物,可是我们不许他们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他们在表达之前就被灌输了某些使他们永远远离正式表达的价值观,其中最有害的一条价值观就是:别说真话,而要说得像真的一样,除非你像真的一样说的那些话本来就是你的真话。所以他们渐渐地失去了表达的欲望

孩子们一开始并不惧怕表达,问题是他们不是通过一次又一次“尝试错误”而学会表达的,而是被要求一次就说对。而对与错的尺度永远掌握在成人手中,使他们表达自己想法的唯一回应就是作文成绩,这让他们渐渐将作文视作外在的目的,而偏离了写作本身的增长智慧、宣泄和交流的真正目的。妨碍了他们希望条理化和美化文字以实现文字更大价值的,正是类似作文必须条理化或美化的那些条条框框。

学生们作文的失语,使他们的表达从作文领域内退出,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其他表达领域内退出。

首先,他们的表达方式多样化了。这个读图时代里,孩子们也许从漫画图书、电脑动漫、电视中习得的比文字给予他的更多也更真实。文字读写的重要性大不如前了,而孩子们试图通过图像表达欲念的冲动和能力是不可被忽视的。此外,我们同样不可忽视他们的着装、表情、手势等等新的表达方式,与我们渐渐老去的上几代人相比,或许丰富而精彩的多。如果我们没有听懂“周杰伦”,那么不是责怪周杰伦的表达方式,而实在要应该怪我们的耳朵落伍了。

此外,孩子们并没有轻易放弃传统的表达方式,说与写作为主要的表达方式依然存在,只是我们自以为成熟的成年人不屑或者没有能力进入由他们把持着的话语空间。比如网上聊天,BBS,手机短讯,他们的“无厘头”让他们相视一笑,我们笑得出来吗?我无话总结在那些话语空间的特点,但那些空间里的语言与传统语言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意味。而且这些语言已在不知不觉地影响了我们的日常话语,也必将影响我们的文字系统。如果我们不习惯欣赏这一套新的话语系统,将进一步阻碍孩子们的作文表达。如果我们想一想白话文是哪一年才登上大雅之堂的,我们就不会拒绝孩子们鲜活的话语进入作文。

由此可见,孩子们并没有失语,只是他们表达方式多样化了,表达空间也丰富得多了。他们只是离开作文远了,而且,将越来越远。因而,可以做的,只有让作文更靠近孩子,让他在作文写作中找到表达的冲动,并允许他们打破表达常规。

因为,任何一个时代,只有成年人会失语,孩子们不会。

四、成年人在失语

在社会转型期,原有的主流话语正在发生变化,一些话语正被让位于其他话语,甚至很难再有一种话语可以独占天下,我们可以听到不同的话语:或是不同的话语内容,或是不同的话语方式。话语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是时代的进步,在今天,说真实的话比说正确的话更有价值。

而令人悲哀的是,社会、经济、文化中,原有的主流话语受到严峻挑战而呈现多元化趋势时,教育尚不能更宽容不同的声音。试图用“意识形态化”的所谓先进教育理念主宰教育,并希望这样的教育可以发展,这是荒谬的。因为在“正确”的教育理念主宰下,学校和教师不得不事实上用两套话语体系在两个话语空间中表达,一套是主流的“素质教育”话语在公共空间里充斥着,表达者努力扮演“理念人”的角色;而另一套话语则是“不规范”或“不学术”的民间话语,潜在地存在于私人空间。当教育公共论坛上,人人都说相似或相同的话语时,教育患了集体“失语症”。我们希望在这样的教育现实存在中,培养能用自己的手写出自己真实内心的学生?

如何改变成人的“集体失语病”不是本文的重点,我只是在说,学生作文的问题其实不是作文问题,不是表达问题,不是教师作文教学技术问题,也不是教师人文精神问题,甚至也不仅是教育问题。而实际上是民族文化和制度问题,我们民族文化价值观中没有宽容精神,我们国家各项制度中没有更平等与自由的设计,那么,孩子们将继续失语。

而一旦远离作文,孩子们并不失语。

所以,不必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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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1:58:40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七条 找到孩子最佳的学习方式

“截至2000年,在中国现有的3亿学生当中,被全国各类学校划入‘差生’行列的学生达到5000万人。这个数字相当于1个法国、10个瑞士、100个卢森堡的总人口。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燕赵报驻京记者程福俊这样写到。

因为这些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渐渐地他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从此,在老师和家长的眼里,这些孩子成了傻孩子、笨孩子、呆孩子、坏孩子。同学们不喜欢,老师不喜欢,有的家长也对这些孩子失去信心。他们被划入另册,早早地被判为失败者,使他们本应该欢乐的童年却开始承受失败的痛苦和由此带来的白眼与歧视。

那么这些孩子真的无法挽救法吗?回答肯定是否定的。《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中写到:丘吉尔求学时作业做得很差,说话也结结巴巴口齿不清,但他却成了20世纪英国最伟大的领袖和演说家。丘吉尔可能没有按照学校统一的学习方式学习,然而他以自己的学习方式锻炼出超人的才能,学习到了常人所不具备的东西。所以,我们就有必要找到孩子们最佳的学习方式。

美国著名的学习问题专家托马斯?阿姆斯特朗博士,他对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孩子,所谓天生的“学业残疾人”进行了15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写成的经典教育专著,他的研究成果表明,实际上根本没有天生的所谓学习上不行的孩子,即使是那些有特定学习残疾、阅读困难症、好动症、功能紊乱性读书困难症、数学滞塞症等学习有障碍的孩子。绝大部分也是世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的结果。托马斯先生发现:孩子学习有困难,本质上是他的学习方法压根儿跟你不一样。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说,我们所有的人都有七种不同类型的智力。托马斯先生具体分析了很多孩子学习不好的原因,最后归结到是现今的学校教育很难适应孩子们多种天赋类型和学习方式的多样性,老师们仅仅重视孩子们在很有限的几个能力方面的培养,使得很多孩子的天生的才能和潜能被打压了,从而产生了很多不适应学校教育的“差生”,“学习上的残疾人”,当这些标签被无情地贴到孩子们的身上时,孩子们就真正地成为了学业残疾人了。因此,找到孩子们最佳的学习方式就更重要了。

记得这样一个故事:让兔子奔跑

小兔子是奔跑冠军,可是不会游泳。有人认为这个是小兔子的弱点,于是,小兔子的父母和老师就强制它去学游泳。小兔子耗了大半生的时间也没学会。它不仅很疑惑,而且很痛苦。

猫头鹰说:“小兔子是为了奔跑而生的,应该有一个地方让它发挥奔跑的特长。”

看来世界上还是有智者。

看看我们的周围吧!我们整个教育制度的设计,就像捕鼠器一样,完成针对人的弱点,而不是发现和激励一个人的优点与特长。

父母师长注意的是孩子成绩最差的一科,而不是最擅长的科目……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发现优势。

人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只要能改正一个人的缺点,他就会变得更好。

一定要让猴子唱歌,一定要让鹦鹉举重,这不仅是残忍的,也是愚蠢的。应该有一个地方,让人们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应该有一个地方,让小兔子跑个痛快!

平时,我们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意思就是只要看小孩子儿时的表现,就能预测到他的将来。在工作中,我也有类似的想法,班上有五十多个孩子,每个孩子的能力有强有弱,对那些能力强的孩子,我会认为他聪明,以后上小学、上大学都不成问题,对他们不由自主地多了些喜爱;而对那些能力弱的孩子,我则认为他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懂,以后看你怎么办,心中不免多了些抱怨。这篇文章它让我想到了“大器晚成”这个成语,它让我了解孩子的前途谁也不可限量,每个孩子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天堂。它提醒我以后对那些能力弱的孩子该少些偏见,多些耐心、爱心,尽量发现每个人闪光的一面。老师应该是让他把他的长处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让他得到长足的进步的引路人。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功。在实际工作中能以此为准则,用发展的眼光看孩子。

“丘吉尔式、达尔文式”的孩子在我们的工作中无时不在,只是他们所做的、所问的没有被我们重视而已。孩子有孩子的思维,他产生各种不寻常的、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想法,这是他初步的创新意识,我们要加以保护与引导。教师要善于发现孩子创新的火花,并做引燃者。

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宽松的、支持性成长的环境,积极鼓励孩子探索和创新。孩子就是孩子,不要把孩子的种种“幻想”和“发明”,斥为“胡思乱想”和“不务正业”。在工作中,要相信“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陶行知语)。平时,要做有心人,要学会观察孩子,要从他们不经意的小事上注意到新的东西,及时抓住,利用一切机会训练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使更多的“丘吉尔”“达尔文”能健康成长。

邱吉尔求学时作业做得很差,说话也结结巴巴口齿不清,但他却成了二十世纪英国最伟大的领袖和演说家。邱吉尔可能没有按照学校统一的学习方式在学习,然而他以自己的学习方式锻炼出超人的才能,学习到了常人所不具备的东西。电脑大王成为世界首富,也有他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他也同样没有走完或根本无力走完社会传统给他指定的那种方式。

如果细细观察,面对同一学习内容,每个孩子都会有自己的方式,就方式本身而言,无好坏优劣之分。然而全世界三百年前开始实行的大班级授课制,在提高了教育效益的同时,抹杀了学生学习的鲜明个性,学校往往将不同的每个人当成完全相同的人来对待,有统一的内容,统一的进度,过分强调一致性与共性所造成的问题正被教育界反思。因此英、美纷纷兴起“家庭学校”,即父母经过培训后自任教师教育自己的子女,这些家庭已代表相当多的人士开始宣布对教育的不信任。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学生的学习过程,然后再分析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可能采取的方式。如果今天老师教一个词“苹果”,孩子是如何掌握这个词的呢?学习心理学家认为,孩子先接收了“苹果”这个信息,然后通过思维活动理解了“苹果”,最后吸收、记忆了这个信息。也就是学习的接收、加工、吸收三环节。首先,不同的孩子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息。美国马里兰州克威市特定诊断研究会对美国、香港、日本的5300名学生进行调查表明,37%的学生主要通过触觉学习,34%的学生通过听觉学习,29%的学生通过视觉学习。美国纽约圣约翰大学的肯邓恩和丽塔邓恩教授的研究表明,仅有30%的学生记得课堂内听到的东西的75%40%的人记得3/4他们所读到的或看到的东西;15%的人通过触摸学习;15%的人通过身体运动来学习。以上研究也解释了为什么好动的学生会学习失败,因为好动的学生通过触摸和身体运动学习,而传统的学校教育除了视、听之外不允许学生有其他方式学习,因而总有占全的好动者成为困难学生,他们实际上因为他们独特的接收信息的方式而受到教育制度的无辜惩罚。当前班级授课制条件下,学校教育方式可能无法照顾到多种类型的学习方式,家长可对孩子进行一些视、听方面的训练,如让孩子看一些有趣读物、听广播中的故事,然后进行一些复述,说得不全则再看、再听,直到全部信息通过视觉或听觉接收为止。其次是对信息的组织和加工。要了解人对信息的组织和加工必须了解人的大脑,我们将大脑分为左半部分和右半部分。左半部分发达的人,语言智力发达,即读、写及用语言交流的能力强,这一能力在作家身上得到高度发展;逻辑、数学智力发达,科学家、律师等职业的人这方面智力特别强。而右半脑发达的人,在音乐、空间、身体、人际上有天赋,更能成为音乐家、建筑师、画家、运动员、舞蹈家、飞行员、销售人员等。一些家长对孩子偏科现象总是不解,其实,人的大脑已经决定了孩子不可能所有学科全部优秀。当外部信息进入大脑后,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组织加工,左脑强的人以逻辑或线性顺序的分析方式出现,右脑占优的人则通常喜欢对大的整体进行综合描述。当然将分析与综合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是最佳方式,不过除非经过有效训练,达到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的。学校教育毫无疑问适合于左半脑发达的孩子,这种局面目前尚无法改变。左右大脑的发达与否主要是遗传在起作用,对左脑不强的孩子,家长应长期对孩子进行逻辑、语言训练以适应学校教育。不过更重要的是发挥孩子的优势,一旦孩子被证明能在体育方面发展,又何必再强求他能成为科学家呢?再次,知识的牢固掌握还需要信息的记忆与储存。周围的物质环境明显地影响孩子这一过程。有的孩子喜欢独自一人学习,另一些人喜欢与小伙伴们一起学,还有一些孩子则希望有父母陪伴;一些孩子的生物钟是适合于早晨学习的,这在学生中只占1/3,看来大部分孩子喜欢晚上学习,另一小部分则是夜猫子,非到深更半夜不可;有的孩子学习时需要绝对安静,而有的孩子则边听音乐边学习,效率才高,这样的孩子越来越多。当我们从学习三环节中分析出各种各样的学习方式时,是希望家长尊重孩子的学习方式,引导帮助孩子更好地适应学校学习,快乐而高效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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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2:00:16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八条 给孩子们说说雷锋

三月五日,耐人寻味的一天

这一天照例是学雷锋。这一天很多年轻人特别是青年学生被号召走上街头“为人民服务”。

每年的这一天,是个纪念日,打开报纸电视,“雷锋”是个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名字。近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已经习惯在这一天回想起这个“小个子”英雄,感受这个平凡的人身上那么多不平凡的事迹。正是一个常人难以做到的那些事,常人雷锋做到了,他也就是英雄而非常人了,凡英雄都有一种执著的“傻劲”,我们称之为精神的那些东西,是可以长存的。因为精神性的行为都超出了一般世俗庸众的理解范围,也不能以世俗规则来衡量的了。

近些年,对雷锋的质疑开始多了起来,有怀疑雷锋行为动机的,有怀疑雷锋行为本身真实性的,有质疑雷锋行为背后的精神本质的。我想,雷锋的牺牲那一刻之后,随着全国持续的学习雷锋的热潮,事实上就有两个雷锋了,一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雷锋,二是被加工过的雷锋形象。

所有的质疑都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怀疑作为英雄形象的雷锋与真实的雷锋之间的差异,认为宣传的雷锋已不是真实的雷锋了,我们不该去去学习一个被加工制造出来的英雄;二是认为雷锋经过了加工而成为雷锋形象,雷锋就像一个任人打扮的姑娘了,因此这个雷锋带上了深深的时代的烙印了,也许他作为英雄,是那个时代的英雄,而不是这个时代的英雄。

其实,任何一个民族的英雄人物,一旦这个民族的共同意志是想要塑造他为英雄形象时,总要使他更完美些,并带有更多的传奇色彩,这怪不得英雄本人,也怪不得英雄事迹的传播者,更怪不得英雄形象的塑造者。如果我们不对一个杰出的人物的事迹进行加工、传播、塑造,那么我们这个民族就没有英雄了。而世界上哪一个民族居然可以没有自己完美的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呢?而当一个民族开始塑造英雄形象了,那这个民族是有活力有希望的,因为这至少表明,这个民族有了共同意志,或者说,民族英雄的精神正是民族的精神,民族英雄诞生之时,就是一个民族站立的时候。

而现在,当我们开始质疑我们自己的民族英雄的时候,正好传递了两条重要的信息:

一是我们这个民族正在涣散,我们其实不但没有能力塑造所身处的这个时代的英雄,而且还在推翻历史上曾经塑造过的英雄形象,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近一个世纪来,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任何一个时代的英雄,还有谁没有被批判过推倒过?除了说明我们民族自信力不足、说明我们一贯的历史虚无主义作崇、说明我们民族精神力涣散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中国五千年历史,我们现在到底共同崇拜谁?

二是本来雷锋这个形象就不是民族共同精神的投射,也就是说雷锋本来就不是民族精神的化身,因而雷锋在人们心目中从来没有被当成是真正的英雄人物。真正的民族英雄是民间塑造的,而且每一个时代都会给这个英雄添上新的时代元素。民族英雄是全民族共同创造的,从来有钦定的民族英雄吗?有钦定的民族英雄居然可以持久吗?反而,几乎所有时代的民族英雄都是作为强权者的反叛者、民族危难的拯救者、自我怯懦的挑战者、不公平命运的战胜者、时代最强音的敲打者、落沉统治的终结者而为民众所传诵,见过一个英雄是领袖的驯服者吗?我没有生活在五十年代,我不知道当时的人们学雷锋的真实动机,是确实从心底里参与雷锋英雄形象塑造?还是象雷锋一样为了要听某某领袖的话,争当某某一个人的好战士?如果是后者,那么雷锋这个英雄必将随某某领袖的仙去而在人们心中跟着一起倒台。

这两条重要的信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这个多难而涣散的民族需要英雄了,而这个英雄需要由民众来塑造。

然后,让我们再回到 三月五日学雷锋这个话题上来,我们就应关注这一天的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民众是自发自觉地走上街头纪念雷锋,还是被驱赶、被强制、被“组织”、被教导、被诱使、破“从众”?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众正在参与英雄形象的塑造,如果是后者,我们正在远离和背叛自己的英雄,或者我们正以荒谬的集体行为来戏弄了英雄。

第二,民众走上街头的动机。出于对英雄的崇敬,那么走上街头是一种内在的欢乐,模仿英雄当年的行为,会有一种唱卡拉OK时的良好感觉;出于任何的其他动机,甚至是出于不可告人的但又相互心领神会的动机,那么或许3月5日也能带给人们快乐,但那是堕落的欢愉。

第三,民众有否在这一天再次被英雄感动。真正的英雄被民众传诵的永远不会是抽象的精神之类的东西,而是那些足以击中民众世俗灵魂的故事,那些故事应该能激发一代又一代民众的灵魂中潜藏着的永不褪色的人性美,每一代的民众可以修改或争议英雄传奇故事的细节,但一个英雄身上必定带有永恒不变的能拨动人们心弦的东西。人们在英雄纪念日走上街头,重温着英雄动人的故事,在被英雄感动的同时,更是被自己感动,被自己喷涌而出的人性美所感动。说到底,人们纪念英雄是为了纪念自己平时不太有机会公开显示的崇高感,这是人们需要英雄的原因,而这些原因不是被说教的结果,而是被故事。那么雷锋故事中有哪一些是可以穿越历史穿越国界而拨动人们心弦?是他的爱憎分明阶级仇恨?是他的取消自我做一块砖一个螺丝钉?是他的做好事不留名?

三月五日即将到来,照例学校又要掀起学习雷锋精神的新高潮,我这个校长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孩子们需要英雄,可我不能把这个英雄搬到学生面前,对他们说,同学们你们学雷锋吧,因为你的长辈们都是学雷锋长大的;我也不能说,同学们学雷锋吧,别的年轻人都在学雷锋呢!我也不能说,学雷锋吧,我们上街,为了学校和你们班级的荣誉;我更不能说,去学雷锋,这是学校的号召,我这个校长的要求!

想了很久以后,我想对孩子们说,请读一读雷锋故事,我想你们也许会喜欢读那个时代的故事。雷锋在他的那个时代做他自己愿意做的事,哪怕别人都说他傻。同学们,其实我们完全不必像别人学习什么,你心里一定有很多美好的计划,那么你去做吧,坚定地去做,那样你就会很快乐。不信?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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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12:02:22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十九条 精神虐待猛于棍棒

在父母教育子女的武器库中,另有一类利器名曰“精神虐待”,包括吓唬、激将法、督促、无言四大宝物。

吓唬是使用极方便的方法,打骂要花力气,费精神,吓唬只需用怕人的语言加上严厉的神态就够了,如“你要是不考90分以上,你就不要回家!”或“你要是读不好书,以后去扫马路。”吓唬被事实证明不能提高学习成绩,反而轻而易举害了孩子,吓唬对稚嫩的孩子来说是一种强刺激,使孩子紧张,长期受吓唬的孩子胆小、懦弱;如果常用吓唬法,反而降低父母的威信,因为父母许诺的可怕的后果并不总是兑现的。孩子到了初中以后,更不能吓唬了,因为孩子逆反心理强了,父母吓唬之后,孩子表面上臣服,可心里一定会嘀咕:“我非不……,我偏要……,我才不怕……”。

精神虐待的第二件宝叫激将法。当孩子进步了,为防止产生骄傲情绪,特别喜欢拿别的孩子的优点来与自己孩子的缺点相比较,或拿最高的标准来与孩子目前水平相比照,而这种比照又往往以讽刺挖苦的形式出现,如“就偶尔一次,有什么了不起,和某某相比你差远了。”或“考了95分,就那么得意,为什么不能拿100分呢?”讽刺与挖苦抹杀了孩子的成绩,甚至将功为过,是期望值过高的父母的通病。家长可能为此辩护,说这是“激将法”,其目的是促孩子上进,但如果孩子受了激将法果真上进了一下,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孩子会萌生自卑意识,学习上缺乏自信,甚至自暴自弃起来。

第三件宝叫督促。孩子在家里学习,全由父母一一安排好,孩子做作业,母亲在身边,不住地说:“认真点,仔细点,怎么又开小差了,怎么又错了,手不要玩笔……。”监督孩子学习,催促孩子用心是父母业余时间的重要工作,家长一味督促取代了孩子自己的学习,孩子最不喜欢家长的罗嗦、唠叨;而家长也委屈,为什么这样苦口婆心却还读不好书呢?

给孩子自由的心理空间吧,因为一旦学习没有成为孩子主动行为时,孩子的学习就不会真正好起来。

一些家长说:“孩子学习那么差,可他一点不知道着急!”看来只有在身边督促了,真是“皇帝不急急太监!”其实家长在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时心里着急是正常的,因为家长怕孩子成为未来竞争的失败者,于是天天对孩子喊“狼来了”!家长在用逼迫孩子来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狼”的确是有的,只不过“狼”在成人的世界里,孩子的眼睛里是看不见的,“狼”离孩子远着呢!所以孩子一般不会因为眼前的学习成绩差而着急,反而如果天天督促,天天“狼来了”,却使孩子对“狼”麻木了起来,那就更不为学习着急了。

精神虐待最可怕的一宝是无言以对。父母为了表现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权威,一旦孩子成绩不理想,就白眼以对,冷脸相待,有时白脸一板就好几个礼拜;还有一些家长在孩子学习不理想时,不说一句会引起孩子焦虑的话,但那充满期待的眼光,那依然不辞辛苦的身影却深深刻到孩子的心上。这种眼光与身影对敏感乖巧的孩子,特别对女孩子是一种难以承受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对调皮的男孩子来说简直就没有压力。

教育专家普遍反对精神虐待,认为其对孩子心灵的伤害远大于娇宠、溺爱和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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