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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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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9:4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
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专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地、各校自行确定。
  二、考试内容
  重点是教育法律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教育执法制度等有关知识。
  三、考试对象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体在职干部(含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人员);
  2、各级各类学校的全体在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中、开卷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由各地、各校自行决定。
  五、组织与安排
  1、本次考试是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09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举措,考试情况将作为明年 “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与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好本地、本校的考试工作,并妥善保存考试答卷。
  2、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的印发、考试的组织以及批卷等考务工作由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各中专校自行负责。
  3、请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及中专校应当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本次考试情况总结报至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5-83335678,邮编:210024,电子邮箱:zhouzhx@ec.js.edu.cn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考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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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08:20:5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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