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清意远 发表于 2010-8-3 09:26:10

关于学教专业不一致人员补修两门专业课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中“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对学教专业不一致的人员补修两门专业课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在职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可以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通过脱产、函授等形式提高学历。提高学历应参加学教专业一致的学历培训,学教专业不一致的原则上不能视为申报评审的合格学历。已取得本、专科学历但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须补修至少2门任教学科相应学历层次的主要课程,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可视同具有申报评审的合格学历。2.因小学思品、小学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尚无相应学历教育,可选择相近学科(专业)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其他学科教师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通过函授、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定学历,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两门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主要课程专业合格成绩证明。3.对已取得“小学教育”的本、专科学历,可视为申报评审小学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学历。4.在村小工作的教师,取得的语文、数学专业的本、专科学历,可作为申报评审小学语文、数学、思品、科学学科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学历。5.2010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16-17日和23-24日,报名时间为8月1-20日(以后报名及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请在规定时间到各县(市、区)招办报名,考试成绩合格者须到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出具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体考试课程见附表。

洋马小学 发表于 2010-8-3 11:48:54

哎?   这个文件没有注意到的?

说的实在 不错~

明悦景庭 发表于 2010-8-3 15:08:53

:hug:

金玉良缘 发表于 2010-8-4 07:47:22

:victory:

东方神仙 发表于 2010-8-4 15:06:20

谢谢 1# 志清意远

志清意远 发表于 2010-8-18 08:51:33

关于学教不一人员报名时请咨询自考办及人事科,以免考后没用.

风中的玫瑰 发表于 2011-6-17 22:49:16

谢啦

饮鸩止渴 发表于 2011-6-18 10:20:10

xiexie

小荷 发表于 2011-6-20 14:44:56

我当时函授的专业是小学教育,毕业证上写的是“教育学”不知可否?

东台刘志娟 发表于 2011-6-24 10:17:48

每年是不是都是这个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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