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办〔2008〕26号),现将拟表彰的2006-2008年度在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先进单位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12月15日。如对拟表彰的单位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13 或电子邮箱heban@ec.js.edu.cn )。
附件:2006-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先进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
2006-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省级督导评估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先进单位
一、2006年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
南京市白下区、常州市新北区、昆山市、江阴市、苏州市相城区、洪泽县、溧阳市、扬州市维扬区、丹阳市、靖江市、宿迁市宿豫区、铜山县。
二、2007年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张家港市、太仓市、镇江市京口区、高淳县、姜堰市、溧水县、宜兴市、常州市天宁区、沭阳县。
三、2008年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下关区、南京市建邺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市栖霞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戚墅堰区、常州市钟楼区、无锡市崇安区、无锡市南长区、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区、吴江市、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平江区、苏州市沧浪区、苏州市金阊区、苏州市高新区、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市鼓楼区、徐州市泉山区、连云港市新浦区、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淮阴区、东台市、盐城市盐都区、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邗江区、泰州市海陵区、海门市、南通市崇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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