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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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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5 19:0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文:yce   来源:职社处   时间:2009-2-5 17:19:11   点击:4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市属各有关非学历教育机构: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苏教职〔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此文件的贯彻执行提出如下要求:
    1.市和各地所有非学历教育机构(含备案管理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或与中小学合作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学科竞赛及各类学科培训班。已经举办或即将举办的,必须坚决停止,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全市所有中小学不得自行举办或出租校舍、场地或其他教育资源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学科类竞赛或以中小学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课学科培训班。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或参与此类培训班的有偿教学及宣传活动。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将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中小学及各有关非学历教育机构,并对各有关单位违规办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经查实违反规定办学的非学历教育机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屡次违反、整改不力的社会办学机构要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要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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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2-5 21:31:3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3#
发表于 2009-2-6 10:12:18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该这样了!
4#
发表于 2009-2-14 12:22:17 | 只看该作者
应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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